張瀲瀚談刑事訴訟中人臉辨認證據資料的特點——具有主客觀兼容性和多元綜合性 |
發布時間:2025-06-19 文章來源:本站 瀏覽次數:178 |
四川大學法學院張瀲瀚在《法治研究》2025年第2期上發表題為《刑事訴訟中人臉識別證據材料生成特點與運用風險》的文章中指出: 人臉識別,又稱面部識別、人像識別,是基于人臉面部特征信息而進行身份識別的一種生物特征識別技術。張瀲瀚對刑事訴訟中人臉識別證據材料特點的概括——“主客觀兼容性”與“多元綜合性”,精準揭示了該技術在司法應用中的獨特屬性,對證據審查規則的完善具有重要啟示。以下從法律與技術結合的角度進行具體分析: 一、主客觀兼容性:技術理性與司法裁量的平衡
二、多元綜合性:證據形態與證明邏輯的交叉
三、司法實踐中的審查要點建議
結語張瀲瀚提出的雙重特性,實質上反映了人臉識別證據在科技強權與程序正義之間的張力。未來需通過司法解釋明確“技術可信性推定”的例外情形(如算法開源透明度不足時強制重新鑒定),以實現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的動態平衡。一方面,將人臉識別技術的運用明確列入刑事偵查措施,尤其是強制性偵查措施的范圍,并將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適用于人臉識別證據材料;另一方面,保障刑事被追訴人對人臉識別證據材料的知悉權與質證權的實現,建構偵查研判人員的出庭規則、責任追究與績效懲戒制度。 |